1.財務人員在登記賬簿時,應按記賬憑證日期、編號、經濟業務內容摘要、金額等逐項記入賬內,應做到登記準確、及時、書寫清楚。
2.賬簿中書寫的文字和數字,應緊靠行格的底線書寫,約佔全行格的 2/3或 1 / 2,數字排列要均勻,大小數要對正。
3. 為了使賬簿記錄保持清晰、耐久,便于會計賬簿的保管,便于長期查考使用,禁止涂改,記賬時應使用鋼筆和碳素墨水、藍黑墨水書寫,不得使用鉛筆或圓珠筆(銀行的復寫賬簿除外)。
4.登記完畢後,要在記賬憑證上簽名或蓋章,並注明已登記的符號“ˇ”(表示已經登記入賬),以便檢查記賬有無遺漏或錯誤。
5.總賬應根據記賬憑證匯總表登記;日期、憑證號都應根據記賬憑證匯總表填寫,摘要欄除寫“上年結算”及“承前頁”外,應填寫憑證匯總的起止號。
6.下列情況可用紅色墨水。登記賬簿須用藍黑色墨水書寫,不得使用圓珠筆或鉛筆,但下列情況可用紅色墨水︰
(1)按紅字沖賬的記賬憑證,沖銷錯誤記錄。
(2)在多欄式賬頁中,登記減少數。在多欄式賬頁中,只設借方(或貸方)欄目登記增加數,若需要登記減少數時,則用紅字在表示增加欄目中登記。
(3)存貨按計劃成本計價,在調整發出材料成本差異節約額時,用紅字沖減成本差異。
(4)采購材料或商品時,貨物已到達企業,而結算憑證尚未到達,則在月末時,先按暫估價入賬,下月初用紅字沖回暫估價,以便結算憑證到來時正常入賬。
(5)劃更正線、結賬線和注銷線。
(6)沖銷銀行存款日記賬時,用紅字登記支票號碼,進行沖銷。
(7)當銷售貨物發生退回時,則用紅字沖減己入賬的該筆貨物銷售收入和銷售成本。
(8)會計制度中規定用紅字登記的其他記錄。
7.結出賬戶余額後,應在“借”或“貸”欄內寫明“借”或“貸”字樣;沒有余額的賬戶,應在“借”或“貸”欄內寫“平”字,並在金額欄內元位上用“0 ”表示。
8.賬簿中賬頁下端最後橫線以下,一律空置不填。
9.每一賬頁登記完畢結轉下頁時,廣州公司注冊應在下頁第一行摘要欄注明“承前頁”字樣。所有賬戶一律不做“過次頁”。
10.對于固定資產賬簿和低值易耗品賬簿,可以跨年度連續使用。
文章編輯︰廣州注冊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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