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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廣州公司注冊 發表時間︰2024年09月06日 閱讀︰
 

  很多人會咨詢關于境內代表處適用我國非居民企業所得稅稅率的問題。根據相關的法律規定,公司勞務費、咨詢費屬于境外公司在境內提供勞務取得的純勞務所得,適用我國非居民企業所得稅稅率。廣州注冊公司為大家詳細解答。

  問︰我公司向境外公司支付勞務費、咨詢費,該境外公司在境內有設立代表處,我公司代扣代繳非居民企業所得稅時,境外公司適用的企業所得稅稅率是10%還是25%?其法律依據是什麼?

  答︰《企業所得稅法》第三條第三款規定,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未設立機構、場所的,或者雖設立機構、場所但取得的所得與其所設機構、場所沒有實際聯系的,應當就其來源于中國境內的所得繳納企業所得稅。

  第四條第二款規定,非居民企業取得本法第三條第三款規定的所得,適用稅率為20%.

  第二十七條規定,企業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減征企業所得稅︰(五)本法第三條第三款規定的所得。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

  第五條規定, 企業所得稅法第二條第三款所稱機構、場所,是指在中國境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機構、場所,包括︰

  (一)管理機構、營業機構、辦事機構;

  (二)工廠、農場、開采自然資源的場所;

  (三)提供勞務的場所;

  (四)從事建築、安裝、裝配、修理、勘探等工程作業的場所;

  (五)其他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機構、場所。

  非居民企業委托營業代理人在中國境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包括委托單位或者個人經常代其簽訂合同,或者儲存、交付貨物等,該營業代理人視為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設立的機構、場所。

  第九十一條第一款規定,非居民企業取得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七條第(五)項規定的所得,減按10%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根據上述規定,非居民企業在境內未設立機構、場所,以及雖設立機構、場所,但取得的所得與其所設機構、場所沒有實際聯系的所得,適用的企業所得稅法定稅率為20%,同時減按10%稅率計繳企業所得稅。也就是說,該項所得與境內機構、場所無關,即該項所得為消極所得。結合《企業所得稅法》第十九條規定︰“非居民企業取得本法第三條第三款規定的所得,按照下列方法計算其應納稅所得額︰(一)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收入全額為應納稅所得額;(二)轉讓財產所得,以收入全額減除財產淨值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三)其他所得,參照前兩項規定的方法計算應納稅所得額。”該消極所得為︰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利息、租金、特許權使用費所得、轉讓財產所得、其他所得。從該項所得的應納稅所得額計算方法,可看出該項所得的扣除項目較小,按照國際慣例,對此類所得一般按照較標準稅率為低的稅率征收預提稅,另一方面,也體現了對外國資本、投資以及專有技術的引進都采取鼓勵措施。10%稅率作為稅收優惠,境外投資者就可以按照20%的法定稅率回到其國內進行稅收饒讓抵免。

  而對于企業所得稅法第三條第二款規定的所得︰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應當就其所設機構、場所取得的來源于中國境內的所得,以及發生在中國境外但與其所設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系的所得,繳納企業所得稅。即非居民企業取得的所得是從機構、場所取得的,即積極所得,適用企業所得稅稅率為25%.貴公司所述︰“我公司向境外公司支付勞務費、咨詢費,該境外公司在境內有設立代表處”,首先,需判定方該勞務費、咨詢費是否屬于來源于境內的所得,其次需判定該勞務費、咨詢費是否屬于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是否與境內機構、場所相關。通常境外公司在境內的代表處不會影響該項勞務費、咨詢費的判定原則。

  如果該勞務費、咨詢費屬于境外公司在境內提供勞務取得的純勞務所得,其適用企業所得稅稅率為25%。

文章編輯︰廣州注冊公司
本文地址︰/jizhangxuzhi/5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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